• 【包头招商】包头市强化财政支出促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全力稳定经济增长势头,包头市创新财政管理方式,通过提速预算执行效率撬动有效投资,在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及实体经济发展中提供及时资金保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在复杂环境中保持稳健运行。 一、优化支付机制提效能。聚焦预算资金支付堵点难点问题,包头市率先修订财政直接支付目录,实质性扩大授权支付范围,并将国库电子支付方式全面嵌入业务流程。该举措显著精简了资金拨付环节,预算单位申请支付时长平均缩短超过三分之一,确保包括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前期费用在内的各类资金高效直达实施主体,有效缓解了企业现金流压力,为项目早开工、早投产创造条件。 二、前移拨付节点抢进度。针对不同项目特性分类施策:对上级明确时限的转移支付,包头市各级财政部门建立限时办结制,在资金文件下达后即启动分配流程;对市级预算已安排的基建、技改等项目,创新实施“预拨+清算”机制,依据项目成熟度在预算批复后先行拨付部分启动资金。例如,对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预先拨付建设周转金,使施工方提前储备建材,保障春季施工黄金期连续作业。此类做法助推全市重点项目一季度实物工作量同比增长逾两成。 三、债券资金精准速达基层。将政府债券纳入预算管理“总盘子”,市级财政部门健全旗县区债券资金限时调度机制,明确债券指标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划转至旗县国库。包头市去年获分配的新增专项债券中,涉及产业基础设施、交通枢纽等领域的项目资金均在当月完成全流程拨付。通过压缩分配链条,稀土新材料产业基地的债券资金较原计划提前三个月完成支付,助推生产线当年建成投产。 四、建立预警督办强监管。构建“周监测、月通报、季约谈”督办体系:对中央预算内资金严格执行因素法分配规则,实行“预拨80%+验收清算”模式;对未按规定时限提交资金分配方案的部门,通过财政专报实施点对点督导;每季度发布市级部门预算执行“红黄蓝”三色榜单,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单位实施现场督办与绩效考评联动。此机制推动全市民生类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上年提升十五个百分点。 五、依托数字平台强管控。全面激活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动态监控功能,在“指标来源—计划审批—支付审核—银行清算”全链路布设电子监察点。聚焦乡村振兴、产业扶持等专项资金,每日自动提取支付数据生成分析报告;对单笔超百万支付实行智能校验比对,累计拦截异常支付操作近百次。数字监管的常态化使全市社保基金支出合规率达新高,扶贫资金连续两个季度保持自治区拨付进度首位。 系统性的财政管理变革正深度激活包头市经济增长动能:去年末统计显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位居自治区前列,预算执行进度创近年来最好水平;光伏装备制造等七个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因资金保障充分,较合同约定投产期平均提前四个月。包头实践印证,通过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可为实体经济构筑稳健支撑。

    2025-07-23

  • 【赤峰招商】内蒙古关闭退出12处煤矿 赤峰4家煤矿纳入关闭名单

    为深入贯彻国家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政策,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对12处煤矿实施关闭退出,其中赤峰市涉及4家。此举旨在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绿色发展,同时通过招商引资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实现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 (一)关闭退出工作的政策背景与实施依据。此次煤矿关闭退出是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精神的具体举措。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企业申请,报请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后,发布公告明确关闭名单。关闭范围涵盖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赤峰市、阿拉善盟等6个盟市,涉及煤矿产能均达到30万吨及以上,合计产能规模较大。 (二)关闭煤矿的区域分布与产能特征。从地域分布看,赤峰市和阿拉善盟各有4处煤矿关闭,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各1处。赤峰市关闭的4家煤矿分别为元宝山区平庄镇向阳一矿、赤峰安庆煤矿、赤峰市宁城县四龙煤矿、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均属于当地煤炭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对象。这些煤矿的关闭,有助于减少区域内同质化竞争,提升煤炭行业整体发展质量。 (三)关闭退出的实施机制与责任落实。公告明确,此次关闭的12处煤矿均自愿申请不享受中央和自治区奖补资金,产能指标通过自主交易方式处置。企业作为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对关闭煤矿的相关证照、批复文件及时予以注(吊、撤)消并公告,同时停止生产供电、供水,从源头上杜绝违规生产行为。 (四)关闭退出工作的多重意义与转型方向。此次煤矿关闭退出是内蒙古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实践,有利于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降低安全风险,改善生态环境。在此基础上,内蒙古各地通过招商引资引入新兴产业项目,培育接续替代产业,推动产业结构向多元化、高端化转型。赤峰市等资源型地区正依托自身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在新能源、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逐步构建绿色低碳的经济发展新模式。 (五)行业监管与长效发展机制建设。为巩固化解过剩产能成果,内蒙古自治区建立健全煤矿关闭退出后续监管机制,加强对关闭煤矿的巡查检查,防止死灰复燃。同时,完善煤炭产能动态管理体系,引导煤炭企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煤炭产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此次12处煤矿的关闭退出,是内蒙古煤炭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一步。随着招商引资工作的深入推进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持续深化,内蒙古正逐步摆脱对传统资源产业的过度依赖,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各相关地区和部门将继续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关闭退出工作平稳有序,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25-07-23

  • 【内蒙古招商】内蒙古多措并举激发消费潜力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消费升级的决策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消费促进工作,强调通过优化供给结构、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招商引资等方式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会议明确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实物消费与服务消费协同发展,为全区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新动能。 一、强化政策落实与体制机制创新 会议强调,各级部门需逐项梳理现有促消费政策执行情况,针对未落实事项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重点破除制约消费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企业围绕市场需求开展技术创新与模式创新。通过简化行政审批流程、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等措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确保供需有效对接。 二、推动消费供给提质扩容 围绕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内蒙古将着力提升实物消费品质,扩大绿色产品、智能家居等中高端供给。针对文旅、健康、养老等服务消费短板,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同时,建立多元化绿色产品供给体系,推广节能环保设备应用,全面提升全社会绿色消费意识。 三、构建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会议部署加强产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推进乳制品、农畜产品等领域质量追溯机制全覆盖。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动机制,强化信用监管与失信惩戒,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通过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推行线下无理由退货等举措,增强居民消费信心。 四、形成跨部门协同推进合力 要求各盟市、旗县压实主体责任,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在商贸流通、文化旅游、金融服务等领域形成政策联动。鼓励呼和浩特、包头等城市先行先试,探索特色消费场景创新。支持企业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拓展市场,结合民族特色资源开发文旅消费项目,持续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 此次会议为内蒙古消费促进工作明确了实施路径,后续将通过动态督查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内需支撑。

    2025-07-23

  • 内蒙古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新规助推投资环境优化

    为推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并促进招商引资,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全新通知,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此举旨在提升评估工作透明度和公平性,强化政府服务能力,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矿业开发。新规明确了评估委托责任、费用标准及公示机制,有助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为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一、新通知的颁布背景和总体目标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丰富,是全国重要的矿业基地之一。近年来,国家层面持续推进矿业权制度改革,旨在规范收益评估管理。在此背景下,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于2023年颁布《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此举是国家政策在地方层面的具体落实。新规的核心目标是简化流程、防止利益输送,并通过对评估机构的规范管理,确保矿业权出让收益计算公平合理,从而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并为企业提供稳定预期。这有利于吸引外来投资,推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生根。新通知的出台,标志着自治区在矿产资源管理领域迈出新步伐,响应了国家对资源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 二、评估委托责任的层级划分与实施细则 新通知对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的委托责任进行了明确层级划分,确保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清晰。根据规定,在自治区境内进行矿产资源勘查或开采的探矿权或采矿权,其收益评估工作由不同层级的政府部门负责委托。具体而言,由自治区级发证权限的新立矿业权,评估委托工作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直接负责;对于已存在的矿业权需要评估的,则由盟市自然资源局处理;而盟市或旗县级发证权限的矿业权,同样由相应盟市自然资源局承担委托任务。这一划分基于矿业权属地原则,强化了行政责任的纵向协调。实施细节还要求各级部门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及时记录评估过程,确保每个环节可追溯。通过这种责任分化,新规优化了资源分配,避免权力集中可能引发的效率低下或腐败风险,为矿业企业提供更高效的政府服务。 三、评估费的计算标准与支付责任规定 在费用方面,新通知对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费的计算和支付制定了统一标准。评估费以国家原国土资源部公布的评估费标准为基础,但调整为原标准的80%,这既保持了与国家政策的衔接,又考虑地方实际情况予以适当降低。费用具体依据矿产资源储量规模进行划分,并通过地质报告中的储量计算数据来确定最终金额。支付责任上,主要由负责委托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承担评估费;但如矿业权人提交的储量报告被认定为不可信报告,或因其他矿业权人原因导致需重新评估的,费用转由矿业权人自行支付。这种规定结合了风险分担原则,鼓励企业提供真实数据,防止虚假申报。新规弱化了费用数据的焦点,强调过程公平,而非量化比较,有助于降低企业初始投入成本,提升投资者信心。 四、评估机构的选定机制与透明保障 为确保评估工作公正性,新通知明确采用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评估机构。这一机制要求所有相关资质评估机构纳入公开备选库,由负责委托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摇号仪式,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程序上,主管部门根据项目需求发起,并邀请公证机构参与见证。选定后,评估机构须依据行业规范独立开展工作,提交专业报告。该方法避免了人为干扰,保证评估结果客观中立。新规还强化了机构的监督机制,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列入黑名单并追责。公开摇号不仅提升公众信任,还促进了市场竞争,利于资质优秀机构脱颖而出。这为招商引资营造公平起点,助力自治区打造开放型矿业管理环境。 五、评估结果的公示要求和生效机制 新通知对评估结果的公示设置了严格时间框架和生效规则。委托部门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如报告结果不低于自治区公布的市场基准价,须在5个工作日内在其门户网站公示详细信息,公示期固定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提出异议,主管部门必须及时核实并回应。评估结果自公示结束并公开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确定为一年,在此期间不得随意变更或废止。这种机制保障了时效性和稳定性,避免评估频繁反复。新规强调公示过程的简洁高效,弱化了数据细节,重点放在程序透明度上。生效时间明确,为矿业权交易提供法律依据,确保各方权益不受损害。总体看,该设计提升了市场预期确定性,强化了投资者安全感。 六、新规的积极影响与未来展望 新通知的实施将对内蒙古自治区矿业发展和招商引资产生深远影响。首先,通过规范评估管理和简化流程,降低了企业合规负担,有助于吸引国内外投资进入矿产资源领域,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如探矿合作或开采伙伴关系的落地。其次,评估工作透明化和费用公平化,减少了行政壁垒,提升了政府公信力,为自治区构建了更友好的营商环境。长远看,新规将推动矿产资源可持续开发,优化矿业结构,支撑自治区经济增长。同时,它衔接国家政策方向,未来可深化探索数字技术应用等创新实践,进一步增强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这标志着自治区在自然资源治理上的重大进步,为全国类似区域提供了参考经验。

    2025-07-23

  • 【内蒙古招商】内蒙深化汽车投资项目与产能管理座谈会促产业升级

    为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汽车产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的健康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专项座谈会,旨在强化招商引资和项目投资管理,通过邀请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发展改革委及重点汽车企业代表参与,深入探讨当前投资运行状况、发展难题及应对措施,下一步将联合制定监管办法,提升产能利用率,助力全区汽车产业迈向高质量新阶段。本次会议在2023年召开,聚焦优化管理框架。 一、会议背景与核心目的:在2023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举办此次座谈会,是基于国家新能源汽车战略的深化推进,以及内蒙古产业转型的需求。当前,新能源汽车领域成为招商引资的关键抓手,内蒙古依托矿产资源、区位优势,正积极吸引外部投资,构建绿色制造集群。会议聚焦规范汽车项目投资流程,防止产能过剩,并通过协同管理提升资源效率。与会部门包括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旨在整合土地、环保要素;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发展改革委代表地方实践;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分享运营经验,共同确保投资精准落地。此举强化了监管主体联动,为后续政策制定提供基础,符合内蒙古“十四五”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导向。 二、当前汽车投资项目建设运行状况:会议剖析了内蒙古汽车产业投资现状,重点涉及新能源和传统领域项目。以鄂尔多斯市为例,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的新能源产线已部分投产,但整体产能利用率不足;呼和浩特市的开沃汽车项目虽稳步推进,却面临设施配套滞后问题。包头市的产业布局则侧重重型车市场,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需求旺盛,但扩张受制于供应链瓶颈。总体看,各市项目虽初具规模,却显现局部重复建设苗头,如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等企业存在同质化竞争,易引发资源浪费。通过数据梳理,各厅局强调需科学评估投资效益,避免盲目上马项目,确保内蒙古产业集群化、集约化发展。 三、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问题:深入研讨中,揭示多项挑战。首先,招商引资环节存在信息不对称,企业反映政策红利落地不畅,如呼和浩特市部分项目因审批流程冗长延误启动;其次,产能利用率偏低现象普遍,归因于市场需求波动和技术升级缓慢,如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受限于充电设施覆盖不全。再者,资源约束突出,自然资源厅指出土地审批收紧影响新项目扩展,特别是包头市需平衡工业用地与生态保护。同时,融资难问题制约创新,企业代表呼吁加强金融支持机制,以提升制造能力和研发投入。此外,跨市协作薄弱导致产业链条脱节,如呼和浩特市与鄂尔多斯市间的零部件供应缺失,影响整体产业韧性。这些问题综合指向政策协调、市场配套的双重短板。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与合作框架:针对讨论议题,会议确立清晰路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联合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等部门,携手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发展改革委系统,推出综合监管办法。首要任务是建立产能预警体系,通过动态监测防止产能过剩;其次优化招商引资机制,简化审批流程,吸引高质量外资和民资项目入驻。政策焦点还包括强化企业服务体系,如搭建技术平台推动研发转化,并整合资源支持充电网络建设。同时,深化区域协同,鼓励市间共建供应链生态,提升产业互补性。此外,探索融资创新,如引导金融机构倾斜信贷支持重点企业。整体上,措施以提升产能利用率为核心,驱动内蒙古汽车产业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飞跃。 五、展望与产业发展路径:通过此会,内蒙古为汽车产业注入新动能。长远看,将以新能源汽车为主轴,加速绿色转型,对标国家“双碳”目标。政策落实中,各市将依托座谈会共识细化行动,如呼和浩特市聚焦智慧制造,鄂尔多斯市强化出口导向项目,包头市延展重型车产业链。企业代表认同创新驱动路径,通过技术升级和合作项目消化闲置产能。最终目标是将内蒙古打造成新能源汽车高地,助力经济高质量增长,会议成果将在后续实践中检验成效,惠及全产业链条。

    2025-07-23

  • 【内蒙古招商】内蒙古电力落实降电价政策 预计减免企业电费10亿元

    为深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落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部署,内蒙古电力公司推出多项精准措施,预计全年减免企业电费约10亿元。此举将有效降低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为内蒙古自治区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坚决落实国家政策部署。内蒙古电力公司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将落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根据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延续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至2023年年底”的部署,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要求,内蒙古电力公司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政策精神,研究制定《落实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政策执行范围、优惠标准、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建立“政策解读-用户筛查-系统调整-效果跟踪”全流程工作机制,确保政策从决策部署到落地见效无缝衔接。公司还组织开展内部培训,确保各级供电单位准确掌握政策要点,为政策执行提供坚实保障。 (二)持续降低工商业用电成本。为精准惠及市场主体,内蒙古电力公司针对不同行业企业实施差异化电价优惠。在工业领域,重点支持非高耗能大工业企业发展,涵盖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传统优势产业中的非高耗能企业。从7月1日起至2023年年底,对上述企业用电价格统一降低5%,预计惠及近万户企业,减免电费超过4亿元。这一政策将直接降低工业企业单位产值用电成本,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助力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在服务业领域,对一般工商业企业实施同等力度的电价优惠,包括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75万户以上用户,预计减免电费1亿余元。针对部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接触性服务业企业,公司还通过“一对一”政策宣讲,确保企业及时享受优惠,缓解经营压力。 (三)优化电费缴纳服务缓解资金压力。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内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普遍面临的流动资金紧张问题,内蒙古电力公司在电价优惠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电费缴纳服务。将银行承兑汇票收取比例从原有基础上提高10%,并明确政策延续至2023年9月底。银行承兑汇票具有期限灵活、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提高收取比例后,企业可根据自身资金状况,灵活选择汇票支付部分电费,减少现金支出。公司还简化汇票收取流程,开通线上汇票提交通道,缩短资金到账时间,切实提升企业缴费便利性。 (四)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能源企业,内蒙古电力公司始终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己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公司先后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12项措施”“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8项举措”等政策,累计为各类企业减免电费超过30亿元,帮助超100万户企业渡过难关。此次延续实施降电价政策,是对前期政策的深化和拓展,将进一步巩固经济恢复向好态势。为确保政策红利全面释放,公司下一步将通过官方网站、“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等渠道,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组织党员服务队深入工业园区、商业街区开展“上门送政策”活动,现场解答企业疑问;建立政策落实台账,定期跟踪企业享受优惠情况,对未及时享受政策的用户进行主动提醒和帮扶。同时,公司将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提升供电服务质量,为内蒙古自治区招商引资创造更优电力条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

    2025-07-23

  • 【内蒙古招商】民营企业线上招聘助力内蒙古稳就业促复产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内蒙古自治区通过线上招聘平台加快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步伐,有效缓解企业用工难题与重点群体就业压力。自治区总工会联合多部门搭建数字化招聘桥梁,在招商引资与人才引进协同发力,为区域经济复苏注入新动能。 一、多部门联动打造云端就业服务平台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携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发起民营企业线上招聘月活动,针对高校毕业生、困难职工家庭、失业人员等群体开设三大专场。该举措是落实国家稳就业政策的具体实践,通过整合政企资源打破时空限制,实现用工需求与求职诉求精准对接。 二、行业覆盖广泛释放岗位需求潜力 参与招聘的270家企业涵盖建筑安装、医疗教育、零售餐饮等民生领域,提供岗位类型从技术岗到服务岗多元分布。线上平台累计发布职位近千个,招聘规模超7000人,反映出内蒙古民营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强劲的人力资源需求,特别是教育培训、医疗服务等行业呈现快速回暖态势。 三、数字化手段提升就业服务效能 依托云端双选会技术,活动实现简历投递、视频面试等全流程线上操作。数据显示,平台吸引超7万人次访问,促成457人达成就业意向,验证了"互联网+就业"模式在特殊时期的独特优势。自治区总工会通过大数据分析求职热点,动态调整岗位推送策略,显著提升人岗匹配效率。 四、长效机制巩固就业帮扶成果 此次活动并非短期行为,内蒙古已将线上招聘纳入常态化就业服务体系。后续通过跟踪回访发现,成功就业者中约六成进入中小微企业,有效缓解了民营企业用工荒问题。自治区明确将继续优化线上平台功能,定期开展专项招聘,为巩固复工复产成果提供持续人才支撑。 五、区域经济复苏显现积极信号 以线上招聘为突破口,内蒙古民营企业产能恢复率在活动结束后环比提升12个百分点。乌兰察布市、赤峰市等地劳动密集型企业通过该渠道补充用工缺口后,生产线复工率达95%以上。这种"以就业促生产"的模式,为西北地区统筹防疫与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经验。

    2025-07-23

  • 乌兰察布推便民举措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招商引资

    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在2023年推出一系列措施,通过64项便民举措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旨在提升服务水平,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些措施涉及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及治安等领域,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交通管理方面推出多项创新服务。针对货运车辆等外来运营主体,采取柔性执法政策,例如对外籍车辆和异地驾驶员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原则上不予处罚,减少企业运输成本和纠纷。在机动车管理上,严格遵循法定事由扣留规定,仅涉及刑事案件或司法鉴定等法定情形方可扣车,一般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不暂扣车辆,降低企业运营中断风险。同时,加强对物流企业的支持,如提供定制化行车路线提示服务,通过公共媒体平台实时发布货运车辆通行指南,帮助驾驶员优化行程规划;推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简化理赔流程;推广线上服务,例如拓展“交管12123”应用功能,实现交通违法异地一站式处理,并开通语音咨询通道,为跨区域流动提供保障。 二、出入境管理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引入多元化办理模式,包括实施“全国通办”机制,允许异地申请证件;推行“一窗办”集成服务,压缩业务办理环节;增设弹性工作时间如“休息办”“延时办”,满足非标准时段的出行需求;加强数字化便民,支持“网上办”“马上办”功能,缩短办证周期至法定最低时限;提升服务体验,提供免费证件照相和复印等配套支持,并引入多样化缴费渠道以简化支付流程;针对特殊群体开展“上门办”活动,确保服务覆盖无死角。 三、治安工作优化户籍与社区管理。重点解决流动人口的落户问题,如推出农牧业转移人口、民营企业从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等群体在乌兰察布城镇落户的简化流程;实行跨盟市户口“一站式”办理机制,减少手续繁杂;配套完善社区警务联动服务,支持新落户居民快速融入本地生活和工作环境。这些政策旨在强化社会治理效能,为人才引进和劳动力流动创造便利,形成稳定和谐的营商环境基础。 四、综合措施助力经济生态全面提升。乌兰察布市此举强化政策协同效应,结合地方发展需求,突出公平透明的政务服务规则,为投资主体和市场主体消除制度障碍。通过精细化场景应用和民生服务导向,这些举措有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公众满意度,营造更具吸引力的投资氛围,助推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长远来看,该系列措施彰显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为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整体布局贡献地方经验。

    2025-07-23

  • 【乌兰察布招商】乌兰察布航空产业园携手中国AOPA共建航空器综合处置基地

    乌兰察布市通过招商引资推动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与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中国AOPA)达成战略合作,共同建设乌兰察布航空产业园。该项目以航空器储存、拆解、维修维护为核心,旨在打造亚洲领先的航空器综合处置基地,推动循环利用与绿色发展,为全球航空产业链提供专业化服务。 一、战略合作背景与意义 乌兰察布市依托区位与空域优势,积极布局航空产业生态链。中国AOPA作为国家级行业协会,在航空器适航管理、技术标准制定等领域具有权威性。双方合作聚焦暂停运行与退役航空器的综合处置,填补亚洲地区规模化航空器存储与拆解市场的空白,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符合国际绿色航空发展趋势。 二、航空产业园核心规划 乌兰察布航空产业园位于集宁区,规划占地面积约1352.5公顷,分阶段实施建设。一期工程重点打造航空器储存-拆解-维修维护中心,建成后可停放约1000架航空器,提供存放、改装、航材交易等全链条服务。项目通过集约化运营降低航空企业库存成本,同时推动二手航空器流通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三、产业协同与绿色发展 研讨会期间,国内外专家一致强调航空器退役处置的环保要求。产业园将引入国际先进拆解技术,确保无害化处理金属、复合材料等部件,并探索航材再制造技术应用。中国AOPA将协助制定行业标准,推动乌兰察布成为全球航空循环经济的重要节点。 四、区域经济与全球定位 乌兰察布市通过该项目衔接国内外航空资源,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项目建成后,乌兰察布航空产业园将成为全球第三大航空器存储中心,增强中国在航空器全生命周期管理领域的话语权,并为内蒙古自治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示范案例。

    2025-07-23

  • 【内蒙古招商】青年企业家共聚内蒙古共谋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为深化区域经济合作,推动内蒙古产业转型升级,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组织百余名会员赴内蒙古开展经贸考察活动。本次活动以"筑梦亮丽北疆"为主题,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搭建招商引资平台,促进青年企业家与内蒙古重点产业深度对接,为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聚焦重点产业开展深度考察 考察团先后走访呼和浩特和兴安盟两地,重点调研现代农牧、装备制造、文化旅游、信息技术等特色产业。在呼和浩特,企业家们参观了伊利集团全球领先的智能化生产基地,深入了解乳业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在蒙草集团学习生态修复技术创新应用;考察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情况。兴安盟考察期间,代表团实地观摩了当地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并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进行专题研讨。 二、搭建产学研合作交流平台 活动期间特别设置了专题学习环节,联合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举办中国青年企业家学习大讲堂,围绕数字经济、产业转型等主题开展专业培训。同时举办多场产业推介会,系统介绍内蒙古营商环境、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在兴安盟举行的支持革命老区发展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就产业帮扶、项目对接等达成多项合作意向。 三、深化区域经济协同发展 此次活动充分发挥青年企业家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内蒙古与全国其他地区的产业资源对接。通过实地考察,企业家们对内蒙古的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有了更直观认识。多家企业表示将在农牧产品精深加工、新能源装备制造、大数据应用等领域加强与内蒙古合作,共同探索产业升级新路径。 四、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本次活动不仅促成了一批具体项目的对接,更重要的是建立了常态化交流机制。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表示将持续关注内蒙古发展,定期组织会员企业开展考察交流。内蒙古相关部门也表示将优化营商环境,为青年企业家投资兴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共同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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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业园区网现征集招商资讯、经典招商方案、政策解读、产业经济分析等稿件。欢迎全国招商机构、专家学者等投稿。企业软文等敬请绕行。

2. 作品字数请保持在 1000~2000 字之间,以纯文本形式提交。

3.我们将按照先后顺序,在投稿后的 24 小时内对作品按规定标准进行审阅。

4.我们将按照各栏目标准对稿件进行取舍、修改与编辑,必要时核实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5.已采用稿件发布时,将注明来稿单位和作者,同时邮件反馈原作者详情及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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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园区网投稿信息内容规范

1.1“产业园区网”致力于不断加强自身信息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信息发布自律性,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公民合法权益,尊重社会公序良俗。

1.2您制作、发布、传播的内容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要求。您同意并承诺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的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

3)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6)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的;

8)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

9)编造、散布谣言、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10)散布、传播暴力、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未获他人允许,偷拍、偷录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11)包含恐怖、暴力血腥、高危险性、危害表演者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内容的;

12)危害网络安全、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13)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4)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5)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16)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7)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内容的;

18)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

19)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2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干扰“产业园区网”正常运营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其他信息。

二、违约责任

2.1针对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的行为,“产业园区网”有权单方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立即停止传输信息、删除文章等措施。“产业园区网”将对有关处理结果进行公告。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保存有关记录,并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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